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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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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、班集体参加2018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年01月15日 11:00    作者:    点击:[]

各学院:
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(鲁教学字〔2019〕1 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本科生2018年度省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全日制本科生(不含2018级);2017-2018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、优良学风班。

青岛校区、威海校区各学院单列指标、单独评审,不在本范围内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学生

1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。

2.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热爱集体,团结同学;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遵守宪法和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、违纪行为。

3.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具有开拓创新精神,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。
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
5.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及以上称号,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。
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
1.德才兼备、品学兼优,具备优秀学生的1-4项条件。

2.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,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,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;为同学服务意识强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为学校、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。

3.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学风严谨,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(选修课程、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)。

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、十佳班长或以上称号,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,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。

(三)先进班集体

1.班委成员政治坚定,作风扎实,勇于创新,团结协作,以身作则,凝聚力强,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,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、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,课余生活丰富多彩。

2.班风积极向上,朝气蓬勃,健康文明;全班同学热爱集体,崇尚科学,遵纪守法,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;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,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、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3.全班同学作风严谨,勤奋好学,互帮互学,学习成绩优良。

4.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,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
5.2017-2018学年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优良学风班。

三、名额分配

名额总数为:优秀学生24名,优秀学生干部13名,先进班集体9个。以上荣誉称号各学院可分别推荐一个。

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学校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,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省级优秀学生6名、优秀学生干部3名候选人(评选条件参照“评选条件(一)(二)”,其中退役学生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,其任职时长可接续计算)。如学生符合评选条件,学院可按评选程序进行申报。退役复学学生不占学院计划推荐名额

四、评选程序

(一)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
学生申请,学院初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。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,组织评审,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5天,无异议后,报送省教育厅。

(二)先进班集体

各学院推荐一个班集体作为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对象,学院初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。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,组织评审,确定拟推荐班集体并公示5天,无异议后,报送省教育厅。

五、材料报送

(一)书面材料:

1.《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》《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》《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》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》(见附件1-4)、在校期间完整、正式的成绩单(需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章,申请省级先进班集体无需提交成绩单)和相关证明材料。上述表格附件1-3均一式两份,要求规格一致,字体为宋体小四号,A4纸双面打印,不得加页,学院负责人签字处加盖学院公章。其他材料一式一份。

退役复学学生申报时,除报送上述材料外,还需报送《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》或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》复印件(一式一份)。

注:表中所填写的各类奖项和经历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若无支撑材料,学院经审核后可开具相关证明),否则视为无效奖励,不可作为参评条件。所有参评同学,若有参评论文,均需提供论文收录期刊封面、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复印件,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;若有参评专著,需提供专著封面及扉页复印件。学院要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,并由学院副书记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工部。

各学院将上述材料报送至:中心校区明德楼B213,联系人:夏老师、路老师,64230。

(二)电子材料:

1.《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》《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》《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》《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》《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》《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》(见附件1-3、5-7)。

2.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、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一寸证件照(电子版)。

各学院将上述材料压缩为“学院名+省优材料.rar”的文件统一发送至邮箱xuegbg@sdu.edu.cn

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:3月4日下午3:00。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推荐资格。

六、相关说明

(一)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,将其作为对学生“勤于学习,奋发向上,诚实守信,敢于创新”的教育活动,切实做好组织工作。

(二)各学院要坚持公开、公正、民主的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、名额和程序确定推选对象,要做好本单位的公示。各学院需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及院内评选推荐程序的公正性负责。对评选中弄虚作假,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,取消其评选资格。

(三)在校期间曾获过省级优秀学生、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,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奖项。

(四)学校拟于3月上旬举行答辩评审会,请各位候选人或班级做好答辩准备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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