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
硕士专业学位(工程硕士)工作的通知
现将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领域
1、“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”
2、“水利工程领域”
3、“项目管理领域”
二、报名及考试
1. 报考条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、工程管理或相关人员,或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、科研的人员均可报考(具体报名条件以国家文件为准):
(1)、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学位。
(2)、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。
注:如果未达到(1)、(2)条年限者,可以报名跟班参加专业课学习,学习成绩记入本人学习档案。
2. 报名方式
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。
考生于6月25日—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”(以下简称学位网,网址http://www.chinadegrees.cn),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,生成并打印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。
考生于7月14日—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或护照)和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,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,缴纳报名费、核验学历和学位证书、确认报名信息。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,一律不得更改。
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。
3. 考试时间
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上午8:30—11:30。
三、资格审查
考试成绩发布后,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,下载本人的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》,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(或档案管理部门,下同)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;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的研究生院(处、部)申请资格审查。
录取工作结束后,国家学位办将随机抽查部分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。
四、录取工作
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行划定。
国家学位办要求,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,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院校之间进行,不进行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;专业学位跨类别、跨领域不进行调剂录取;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,不进行跨校调剂录取。
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五、其它事宜
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。
六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531-88392448
邮箱:lxp@sdu.edu.cn
联系人:李希培
beat365手机官方网站在职教育中心
2012年5月22日